发布时间:2025-10-15 17:55:33    次浏览
河南68名大学生“被贷款”107万,同学拿钱后休学。洛阳理工学院党委宣传部回应称,据了解,开始时是张某做“爱学贷”校园代理,为拓展业务找同学帮其刷单,后来张某找同学帮其在网络平台进行小额贷款,并不是张某私自拿同学的个人信息去贷款,涉事学生均为其自己个人同意的行为。目前,张某家长已主动给学校提交了还款保证书,表示会按时还款,不让涉事学生受到影响。(10月12日 京华时报)近年来,因校园贷引发的债务纠纷随处可见。前不久的湖南18名大学生被贷款50余万元、河南大学生因校园贷“被跳楼”、女大学生打“裸条”等使得校园贷成为了2016年轰动校园及各大社会舆论话题之一,笔者特意上网搜寻了一下,目前网络上的校园贷名目众多,数不胜数,那么出现大学生群体“被贷款”的现象,究竟错在何方?负债学生缺乏自控能力。大学生群体是消费的优质对象,但是部分大学生没有很强的自制力,进行恶意消费,拆东墙补西墙,造成了校园贷丛生和“被贷款”的乱象。泄露个人信息的学生缺乏自我信息保护意识。由爱学贷的注册和借款程序不难看出,涉事的68名同学均个人同意才能进行借款,那么不管是经过张某的软磨硬泡还是小恩小惠的设置陷阱,都彻底暴露了这些同学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漠然视之,缺乏正确的保护措施。涉事金融机构工作有纰漏。作为借贷的金融机构,应该对贷款人的真实信息、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核实,而不是违规发放贷款,更有甚者,根本不具备贷款和担保资格的金融机构还甚嚣尘上以营利为目的向学生发放贷款,这些对我们的校园金融环境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金融监管机构力度不够。频繁的校园贷案件的出现催生了一批相关的管理举措,但很明显,打蛇未至七寸,过于笼统的管理措施仍然让校园贷缺乏制度性的约束。笔者认为,凡是一种社会乱象的出现,都不可能是社会某一方的错误,而解决社会乱象的唯一途径就是多方齐管,系统治理。校园贷迎合了当代大学生的消费需求,就不能因部分乱象的出现而“一刀切”。一方面,应该细化管理。金融监管部门要迅速反应,重拳出击,做好督查工作,防微杜渐;金融机构本身严格审核,做好把关工作。二是加强金融教育,通过校园广播或者是校园网站等渠道向学生普及信贷知识,发布预警提示信息等,引导大学生形成自我信息保护意识、自我权益维护意识和信贷金融预警意识。相信多方努力定能打造一个良好的校园金融环境。(筱沫)